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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悔这一生

来源: 作者: 时间:2008-07-25 Tag: 点击:

    引子无悔这一生

    曾经有一线泪水被泪水所填堵,

    曾经有一份记忆在记忆的深处,

    曾经有一个恋人让恋人小声哭,

    曾经有一半自己使自己迷了路,

    曾经有一次期待化期待成领悟,

    曾经有一种放弃变放弃为永不服输!

    第一章旧日的足迹

1

    这个世界只用两种表情表达,一种是哭,一种是笑;这个世界只有两种色彩渲染,一种是黑,一种是白。这
个世界上却有着无数的人,无数的人将笑凝结在哭中,将泪水搀杂于笑容之间;无数的人抛弃了黑白,用大红大
紫掩盖了最单纯的色彩。这个世界看似简单,实际上却复杂的让我无所适从。

    我站在教室的走廊上,嘴里嘎巴嘎巴地咬嚼着一支冰棍。这天是初中二年级的我十五岁生日第二天。下午放
学后我回家很快解决了晚饭,然后一溜小跑赶到学校上晚自习。我悠闲地看着远处天边的晚霞,心里回味着上午
那出英雄救美。

    我最好的朋友栋突然跑过来说:“承,你快走,慧带了一群人上楼来了!”

    我的心一阵狂跳,但是仍然故做镇定:“没事,谅她也不能把我怎么样。”

    我把剩下的冰棍扔了出去,破碎成几块的冰棍滑行着散开了。细小的冰屑很快就融化成水,化进了粗糙的水
泥地中。

    我不喜欢学习,在这方面我一直很被动,但是我绝对不笨。小学的时候老师总是布置多得让我做不完的作业,
通过这种填鸭式的学习,在升初中的考试中我居然考了个全县第二,我爸高兴得四处向人炫耀他教子有方。进入
初中后,没了课业的负担,我开始纵情玩乐。好在我凭着点小聪明,在班里还马马虎虎能弄个中等偏上的成绩。
我喜欢上学,因为我喜欢坐在我前面的蕾。

    初一开学的第一天。“不可否认,男性人类在身高突破一米四的时候就不可避免地对异性产生兴趣……”我
坐在课桌上,腿翘在前面桌上,口水四溅地向一帮刚结识的同学卖弄着刚从杂志上看的一篇文章,突然有东西重
重地砸在我的腿上。

    “喂,把臭脚从我桌上拿开!”一声斥骂把我吓了一跳。

    我定睛一看,一个女生横眉立目地站着,手里拎着一个书包。旁边的听我吹牛的同学知趣地散开了。我觉得
很没面子,但是又觉得理亏。乖乖地跳了下来回到自己座位上。那一天,我盯着她的马尾辫研究了很久,企图弄
块泡泡糖粘在上面,但是我的目光居然被她白皙的脖子所吸引。我暗骂自己没出息,强制着把目光移开,很快又
不由自主地欣赏起来。我吃惊地发现自己的身高已经超过一米四了,后来我知道了她叫蕾,而且我更吃惊地发现
我、蕾和栋不知道什么时候居然成了好朋友。

    蕾的成绩很好,是老师的宠儿。我的成绩虽然只是过得去,幸亏语文一直是我的强项。每次语文考试我都在
一半的考试时间内交卷,并且每次都是最高分。教我语文课的老师是个小个子,长着一张娃娃脸。在他的课上我
看小说,睡觉,做一切与上课无关的事情。他开始的时候还管了我几次,但是我每次都嬉皮笑脸对他,加上每次
语文考试我都没让他失望,所以他再也不过问我的行为。

    栋对我说:“你在语文课上只要不杀人放火,老师都不会管你!”

    我非常喜欢语文考试,主要原因是蕾在每次考试后都要拿我的试卷看,大眼睛扑闪扑闪地望着我。这个时刻
的我也特别高兴,甚至于比刚捡了一百块钱都高兴。

    栋是我的同桌,他考初中的时候是全县第一。老师特意把我们前两名安排在一起,也许他想实践“人以类聚,
物以群分”的思想。栋让我佩服的不是他的成绩,而是他的学习方法——在上课的时候从来不听,不是和我聊天
就是发呆,但是成绩却一直是无人能比。我一直以为他回家后要刻苦学习到深夜,但是没见过他睡眼朦胧过。栋
的学习方法对我来说是个谜,我只能归功于他的大脑比较发达。

    正因为他不是书呆子,所以我们很是臭味相投,更重要的一点是我们有共同的爱好——吹牛。我们这种吹牛
不是闲人那种瞎侃,而是互相展现自己懂得东西多。吹牛是一种运动,通过吹牛这种运动可以充分锻炼自己的脑
细胞和嘴皮子;吹牛是一项很讲技巧性的运动,吹牛的基本功就是要知识面广,要思路清晰灵活。我们俩人可谓
是吹遍全校无敌手,并且闲着没事就在一起切磋,你吹老母鸡的下蛋原理,我就吹人造卫星如何上天。和栋在一
起的那几年,我看遍了所有可能弄到的书,从毛选到家禽养殖,只要记住一些名词加以想象就是很好的吹牛素材。
若干年后,这段时间扩展的知识面帮助我掘到了第一桶金,这是后话。

    蕾的同桌叫慧,是个很复杂的女生。我第一次见到蕾以后感觉这是一个泼辣的女生,事后发现蕾比我想象的
要温柔的多,而她的同桌已经不仅仅是泼辣二字能形容的了。她的成绩非常糟糕,并且在校外结识了很多痞子,
一次两个初三的同学打篮球不小心把球打飞到了她的身上,她没等那两人道歉直接就把篮球扔到了球场边的排污
沟里。两天后那两个倒霉蛋在校门被七八个人打得爬不起来。我则是亲眼目睹了这一幕。

    几个人临走时扔下一句话:“以后打球不长眼就把眼挖掉!”

    我当时对这个女生的感觉就是一句样板戏的唱词:“这个女人不简单!”从那以后我就很少和她说话。

    现在看来我那时候不是一个家长和老师定义的所谓“好学生”。我住的大院里有一个老混混,他比我大七岁,
我小的时候经常带我玩,我叫他“小勇哥”。尽管我的爸妈后来不让我跟他玩,我仍然偷偷地跟着他混。他留着
一头披肩发,经常用橡皮筋扎起来,在现在看来是毫不希奇,但是在当时的社会里可是前卫到了极点。除了女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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